港媒报导,6月30日早上,中共人大通过了港区《国家安全法》。所谓四条罪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将被写入《基本法》附件三。 目前,此法的完整内容尚未公布,罪名界定十分模糊,引人诟病。中共声称该法“惩罚极少数,保护大多数”,但是,从中共的执政史来看,任何敢于说真话,违背其统治意志的个人和组织,都可成为被打压的“极少数”,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
因此,港区《国安法》是一个贴着“国家安全”标签、对民主人士实施恐怖迫害的橡皮口袋。它可松可紧,可大可小,中共想把谁套进来,都不怕没有“法律依据”。
6月2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决议案,谴责中共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提出这项决议案的参议员霍利(Josh Hawley)说:“他们称之为国家安全法,其实跟国家安全根本没关系,而是跟终止自由有关,跟禁止自由集会有关,跟压制言论自由有关,跟剥夺宗教自由有关。这就是他们要做的事情,这就是实质。”
荒唐的“四宗罪”
1. 所谓“分裂国家”
港版《国安法》针对“反送中”运动而来,而“反送中”的实质是抵制中共司法迫害,“五大诉求”与“港独”和“分裂国家”毫无关联。
港府和中共当局拒绝倾听两百万港人的心声,反而利用港警施暴,颠倒是非,导致了社会动荡。在后期抗议集会中,少数人喊出“香港独立”,实乃对中共暴政的抗拒。
今年5月22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发表声明,要求中共撤回香港国安法。声明说:“香港过去一年的政治动荡,是香港政府和中国政府共同造成的后果。这包括不愿处理香港人民的合法请愿,以及未能制止警察对和平抗议者的过度暴力。”
5月29日,美国总统川普在讲话中说:香港主权移交之初,“香港人民那时同时为自己的中国传统和独特的香港身份而感到自豪。香港人民希望在今后的漫长岁月里,中国会变得越来越像它的这座最为光彩四射和生机勃勃的城市。”
从1997年至今,中共不断侵蚀着香港的自由,逐步撕毁“一国两制”的承诺,也粉碎了越来越多港人的信任。两百万市民走上街头,发出吼声,充分说明港府和中共的失败。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如此强大的民意和正当的诉求都不会被置之不理,抗议者也不会遭到多方位的打压。
可悲的是,在中共治下,人民的正常呼吁和善意表达都被视为对统治者的挑战。“分裂国家”的罪名被用来构陷无辜和煽动仇恨。
2. 所谓“颠覆国家政权”
近年来,多位大陆维权律师、人权活动者、异议人士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治罪,身陷冤狱,甚至被强制失踪。这些人都是不计私利,为民请命,勇于揭露当局罪恶的正义公民。如今,中共把此罪名放入《港版国安法》,也要在香港大范围实施迫害。
在中共的强盗逻辑下,它的执政权就等于国家安全,任何人若是挑战它的政策、法规,对中共说“不”,便成了企图“颠覆国家政权”。中共绑架了国家和人民,利用冠冕堂皇的“国家安全”打击异议,侵害人权,压制真相,持续倒行逆施。
大陆律师牟传珩曾对大纪元表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其实是过去“反革命罪”的演变,“其实不是你危害了国家安全,而是它感到‘危害’了它的意识形态才对你进行惩罚,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自由撰稿人陈树庆受访时指出,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剥夺了人民的选择权,把人民的选择权转变为一党独裁的权力。
事实上,假如一个公民说出一些真相,或表达与当权者不同的意见,就会威胁到政权的稳定时,这恰恰说明这个政权本身存在问题。
3. 所谓“恐怖活动”
中共人大如何定义“恐怖活动”?去年7月31日,在香港元朗,近百名白衣人手持棍棒,有组织、有预谋地无差别袭击市民,企图阻吓抗议者。这些恐怖分子作案时,竟然得到了港警的配合。有证据显示,中共就是恐袭事件的幕后黑手。
一年多来,港警以过度施暴和滥捕对付“反送中”人士。迄今,近九千名抗议者被捕,数百人受伤甚至终生残疾,另有多人离奇死亡。去年11月,港人制作了香港警察滥权实录资料库,收录了两千多个案例,涵盖14个涉及暴力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抗议者坚持和平、理性的抗争,而港府无视警察和示威者双方在武力装备和武力使用等方面完全不对等的事实,不认真调查和处罚警暴事件,却默许和纵容暴力,将大批和平市民置于恐怖风险之下。
中共在大陆的劳教所、看守所和监狱等地广泛实施酷刑,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中共实际上是最大的恐怖犯罪集团,由它来惩处“恐怖活动”,必然导致冤案,无法服众。
4. 所谓“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外界普遍认为,“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乃是针对几位曾到海外争取支持的香港民主派人士。他们向西方政要反映香港的情况,希望对方敦促或制约中共,帮助保障香港人的自由。外国政要通过决议案、法案、政府声明和社媒发言等不同渠道,公开支持香港人民抗暴,谴责中共暴政。这种光明正大的互动对中共构成了威胁。
中共要阻止所谓的“勾结”“外国势力”,是因为它惧怕罪恶曝光,惧怕国际联合抗共。而且,香港和海外正义力量的汇聚必定对中国大陆产生影响,将鼓舞内地民众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香港社运青年黄之锋曾说,“若现在是新冷战,香港就是新柏林”,“我们永远不会在共产政权的高压统治下屈服。”正是这种风骨,令中共恐惧、恼怒。这一切与“国家安全”有何干系?
结语
中共强推《港版国安法》,是又一步昏棋。世界看清:中共不惜失去一个金融中心,不惜失去众多香港精英,不惜失去西方的信任,也要保住它的暴政威权。
中共以“维护国安”为名欺压良善,以“反恐”为名实施恐怖。它践踏普世价值,破坏国际秩序,它打着“人民”和“国家”的幌子,依靠人民创造的财富,祸国殃民。对此流氓政权及其邪恶罪行,国际社会都有责任予以排斥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