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段和药家鑫有关的视频。一个是药家鑫在看守所内的联欢会上深情演唱一首《传奇》,药家鑫不愧是音乐专业的,乐感和演唱都很到位,但是看着药家鑫深情款款的表演,他展示的才艺不仅没有使我对他产生同情惋惜之情,却使我感到阵阵厌恶,同时也使他在法庭上的下跪和痛哭流涕悔过都显得廉价和虚伪。
另外一个视频是拍客采访被药家鑫驾车撞伤后被害女工张妙的丈夫张显,在被害者家中那显得脏乱破旧的农村院落中,张显说了这段话:“我们也不懂法律,咱就要他死刑,咱也不要他赔偿,杀人犯的钱咱不要。他的钱是沾满血的,拿我媳妇命换的钱我不要,如果你把钱拿来,等孩子长大知道后会骂我不要脸。”这段话朴实、有骨气,从这个贫穷的普通陕西农民口中说出,他脸上带着丧妻后无奈的平静的悲伤,没有药家鑫的声嘶力竭,但却句句有力,打动人心。
去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将被撞的女工张妙八刀刺死。3月23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目前该案尚未宣判,药家鑫会不会被判死刑,已经成为一个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
药家鑫案本身并不复杂,先撞后杀,手段恶劣,罪行已不需要太多证据来证实。根据中国现有刑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不为过。但是,有些奇怪的是,对此案的讨论竟然涉及到了关于是否废除死刑的问题。一些看似胸怀普世价值的人文关怀者、同时也是赞同死刑废除者开始发表言论,从中外到古今,旁征博引,论证死刑的残酷和非正义,感叹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充满暴力,最后并得出结论: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
专家学者们在论证了废除死刑的必要性之后,就得出了进一步的言论:为什么不给药家鑫一次机会呢?用暴力来回应暴力,比死刑还可怕,应该宽容。这些学者们还举出了宽容的例子:
11年前南京德国奔驰外方副总经理一家被四个中国小伙子灭口的案件,法院判处死刑,但被害者母亲从德国远道而来要求宽恕四名待执行的死刑犯;2007年4月 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恶性校园枪击案,枪击造成33人死亡,枪手本人开枪饮弹自尽,凶手为23岁的韩籍青年赵承熙。但是,赵承熙和32名遇难者一起被列为悼念的对象,因为许多美国人认为凶手本身也是受害者,因为他心理有疾病,可惜没有及时得到社会、家庭的关心和救治,才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悼念活动中,校方也把他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以体现人性关怀,包括一些被害者的家属也都表示原谅凶手。
斯宾诺沙说:“人心不是靠武力征服的,而是靠爱和宽容大度征服”,雨果说:“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宽容是对是生命的怜悯和敬畏,无论他是被害者,还是凶手。
这些例子和名言都没有错。但是,在当今中国发生的药家鑫案适合用以上的“宽容”来对待吗?
首先:谁更有资格来对药家鑫来讲宽容?德国被害人的母亲要求大赦四个杀害她儿子的凶手,她是绝对有资格的;然而在法庭上当所有希望保住药家鑫性命的人将他曾经获得的荣誉奖状交给张妙的丈夫张显手中时,这个男人说:“我不看这些,这些都是垃圾,我只要求判他死刑。”如果在判处药家鑫死刑的判罚上我们没资格,那么在要求被害人家属宽恕药家鑫的事情上,别人也没有资格。那些要求宽恕药家鑫的人都觉得自己像上帝一样仁慈。可是忽略了谁有资格说原谅,他们说原谅,只是把自己的仁慈建立在被害者的痛苦之上。
第二,法律不能维护正义,而成为当权者任意欺压民众和犯罪的工具,成为了可以“宽容”有权有势的杀人者的保护伞和挡剑牌,所以,才有药家鑫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论”,才有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弹琴习惯性动作的论断,才有了药家鑫上庭后又哭又跪媒体对此煽情炒作的表演等……
如果说药家鑫是此案凶手的话,那么那些人则很可能成为未来药家鑫案件的幕后黑手,因为他们的做法只会造就更多药家鑫这样的人。他们是“义正词严“的律师、他们是冠冕堂皇的教授、他们是道貌岸然的法官、他们是导演作秀的电视台,他们为了帮助一个凶手逃脱责任,不惜撒下滔天大谎、不惜扯下道德面纱,只是为了逃脱公平和正义。可是在他们的怂恿和纵容下,会有无数个药家鑫诞生出来,然后这无数个药家鑫会夺走无数无辜的人的生命。因为药家鑫的同门师妹李颖说了:“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
所以,比死刑更可怕的不是不宽容,是什么呢?是整个社会信仰缺失等所造成的社会严重不公正,以及产生和维持这种不公正的社会环境,是制造出这个社会环境、制造出无数个药家鑫,然后让我们这个社会走向地狱的政权及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