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引发舆论强烈不满。11号,中国社会活动家胡佳对本台记者表示,愿做反抗恶法第一人。有国内媒体也发官方微博叫板“两高”。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著 名社会活动家胡佳告诉本台记者,他在第一时间发了条消息说,孟建柱和周永康一样是中共豢养的一条恶犬,并希望能够被转发500次。【录音】这样的话我就够 得上标准了,否则的话,他孟建柱着急我也着急,孟建柱着急是因为没到那个标准他没法起诉我,我着急是因为我真的想做反抗这条恶法的第一人,所谓当不义写进 法律,反抗就成为义务,而且我非常惊喜的发现,原来这种想以身试法的还大有人在,什么陈建刚律师呀,好多人就是跪求大家给他转发超过500次,我们都是排 着队,恨不得要打破脑袋想要去以身试法,想要去表达这种公民不服从。
胡佳表示,愿意用这种方式来唤起民众抗恶法,【录音】我很希望担当这样 的历史责任,如果有一天你听说胡佳因为诽谤罪进监狱了,你真的应该为我高兴,能到里边坐这第一个位置,这多大的幸运。如果两高因为诽谤罪把哪个人给办了的 话,那个人一定会进入法律教科书,以后一定会进入中国法制的史册,这多大的荣光呀!
朱孝顶律师也在微博中写道:“正告周强曹建明:倒行逆施必自毙!两高如此解释,置全国人大于何地?置宪法与刑法于何地?你二位恣意妄为必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大家可以转五万,我愿做两高第一个罪人!若因此入狱,我一不找律师、二不求取保,宁终老于监狱!”
知名女主持人胡紫微也留言称:蒙网友不弃,也偶有微博转发过500。以往微博一条不删,大刑请便。
网友墨钜说:犯法不犯法,并非取决于我的行为,而是取决于别人的转发。这是算是什么狗屁法律?
除大量民众叫板两高外,也有媒体提出质疑。北京《新京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熟知互联网的人知道,所谓“点击”“转发”是可操纵可注水的。按此标准,水军乃至普通网民都有能力轻易陷人于罪。犯罪认定不可儿戏,公众有理由忧虑。
权力运动创始人胡军指出,中共面临执政危机,慌不择路,做了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录音】独裁体制必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在话语上垄断,制造伟光正来维持独裁统 治,人们大量的自由交流以后,克服了内心的恐惧,相互已经形成了非常强大的力量,要求自由、要求追求民主,这种呼声越来越强烈,现在中共也感觉到末日的来 临,权力即将丧失,这时它们推出了对网络的管控,它们就是害怕真相,害怕真实的中共的一面展示出来,它们恐慌了,它把自己喊的依法治国的伪面纱彻底扯掉 了。
周荣华律师微博写道:把刑法原来没有涉及的行为用司法解释来补充,不仅是违反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也违反立法法和宪法,一个公诉机关,一个审判机关,你们有权力立法吗,有权力扩大刑法适用范围吗?你们是在知法司法而违法。
中共党媒则发表文章称,这一司法解释,“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从各方反映来看,人们对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普遍给予了理解与支持。”
【禁闻】纽约律师看两高司法解释的荒唐
【新唐人2013年09月12日讯】中共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周一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声称如果网民制造诽谤性内容,并吸引至少5000个点击量或被转发500次,他们将面临诋毁指控并可能被判三年监禁。这样的司法解释不但引发中国网民的炮轰,而且受到海内外法律界人士从法理上的质疑。有美国律师指出,两高司法解释非常荒唐,是当局打压民众,把民事化的自诉案件政治化的一种典型表现。而在美国,对于言论自由最重要的一个原则是,民众对政府官员提出任何控告,除非是恶意,都不构成诽谤。
美国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指出,诽谤案件实际上是民事案件的一个延伸。在美国做律师的,很少听到诽谤有罪,他迄今还没有碰到诽谤构成罪的情况。
纽 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诽谤罪的前提条件是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谁告呢?在中国来讲,比较明显的他可能是政府官员,说政府官员贪污腐败,传播新闻,造成 了对国家政府官员的影响,实际上他把民事案件,如果这样来确定它,在这样一个打击网络谣言的时候把它定下来,它是一种政治行为。〞
李进进表示,两高司法解释的荒唐之处在于,民众的揭发,本来是对国家政府官员进行监督的,现在变成了有可能构成犯罪。
两高司法解释的第二个荒唐之处在于把诽谤罪量化。《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李进进认为,最高法院试图通过用〝吸引5000个点击量或转发500次〞,这样的量化来达到所谓的〝情节严重〞。
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最高法院,你凭什么就量化转发500次它就变成情节严重?根据是什么?501次算不算?499次算不算?500次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显然是为了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一种威胁遏制。这是最高法院做这件事情是很荒唐的地方。〞
李进进表示,在现在网络化的情况下,一个事件转发500次,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网络发达的社会里面,这是一个很普遍的事情。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是,李进进指出,诽谤和言论自由是永远分不开的,言论自由不能定义为,正确的可以讲,不正确的就不能讲。
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特别是在政治问题上,没有正确,所有政治都没有正确的东西。政治就是党派,政治就是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什么正确呢?少数人他有发表意见的权利。真理不在哪一个人的手里。真理是在各种不同意见的碰撞当中产生出来的。〞
对于官员,美国的言论自由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1964年苏利文案件确定的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确立了,要求官员或公众人物在指控媒体报导涉嫌诽谤或侵害名誉时,必须遵循的真实恶意原则。该案是保障新闻自由的关键判决。
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这是美国言论自由一个最基本的概念。你现在意图通过你国家权力,打击你的对手,保护你的官员,那最高法院就是和这个恶势力,和反动势力,同流合污。〞
李进进上世纪70年代曾在中共部 队服役以及任职公安。1978年考入中南政法学院,1987年入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89年中共前领导人胡耀邦逝世,他是最早出来参与组织天安门广 场静坐,以及提出七条要求的学生代表之一。〝六四〞后被捕,1991年4月获释。1993年1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美国。1998年在威斯康辛大学获得法学 博士学位。现为纽约执业律师。
寒蝉效应∶外媒解密中共网路镇压运动
(新唐人记者陈洁综合报导)近日,中共的最高检和最高法出台对网路诽谤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网民发布〝毁谤性〞内容并吸引5,000次以上点击或被转发500次,将面临监禁。该解释在网上掀起巨大海啸,也遭到外国媒体的质疑和反弹。英国《卫报》网路版10日刊登一篇文章,引述北京一位知名博主和媒体评论员的话指出,这一轮反对网路传谣运动,会在中国网民中起到可怕的寒蝉效应。
《卫报》的文章说,这是北京政府又一次对网际网路〝传谣者〞的大力镇压,也是试图控制中国社交网站努力的一部分。因为尽管有控制措施,中国网民仍在网上谈论政治。
针对新法,中共当局还说,在网上散布和传播虚假消息,导致受害人精神痛苦,或者引发群体事件、种族与宗教动乱,造成不良国际影响,都属于〝严重案件〞,散布消息者将受到3年监禁的处罚。
文章引述北京的一位知名博主和媒体评论员Michael Anti的话说,这一新法令中国网民心寒。
他说,这样会使地方贪官拘捕任何批评他们的人变得更容易,也意味着网上反腐运动的结束。
寒蝉效应
该文章说,中共当局此次严打〝网路传谣〞与2011年的网路镇压不同,那次的打击对象只是异见人士和人权活动人士,而这次的镇压面则更广。
受新法影响的网际网路使用者中包括数百万微博追随者的许多作家、名人和网路企业家,他们今后在微博上的说话将会加倍谨慎。
Anti说,当局展开的这一轮反对网路传谣运动,会在中国网民中起到可怕的寒蝉效应。
《卫报》的文章引述网民的评论说,5000人阅读或500次转发是非常轻易就能做到的,以后还有什么人敢在网上说话?
《华尔街日报》:法律是恶棍挥舞的棒子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中共当局对于社交媒体的蔓延越来越不安,特别是微博,它已经挑战了官方媒体先前对信息传播的主导。
报导指出,律师批评新的规定过于宽泛,企图阻遏对政府的批评。律师梁翔鹭说:〝法律不是真正从这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它是一群恶棍挥舞的棒子。〞
美联社:把刑事起诉门槛降到历史最低
美联社报导说,中共当局以打击网路谣言为幌子收紧了对于网路言论的控制,中国的警察已经抓捕了数百个网民并指控他们〝传播网路谣言〞。
报导引述复旦大学法学教授谢友平说,这个规定降低了刑事起诉的门槛。〝刑法应该是一把不应该轻易落下的高悬的剑。现在它可以随时落下。〞他说,这把刑事起诉的标准降到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的最低点。
《纽约时报》:公众对党媒的不信任是如此顽强
《纽约时报》报导说,这场抓捕大V,肃清网路〝谣言〞的运动是共产党领导人逆转挑战一党统治自由思想传播努力的一部份。但是批评者、甚至一些打压的支持者说,公众对党媒的不信任是如此顽强,以致于网际网路上更多独立的声音将作为许多人的信息来源和思想来源生存下来。
报导引述杂志出版商洪晃说,〝我不认为这些恐吓策略将有效,人们将闭嘴一个月,然后他们将卷土重来。也许不是同样的人,但是是另一群人。〞